十二金钗判词及解读

十二金钗判词,是指明朝万历年间,皇帝朱翊钧命令大将军魏忠贤搜查宫中,结果发现十二个女官私藏有价值的金钗,被认为是谋反的证据,这些女官随后遭到处决。以下是判词及解读:

十二金钗判词及解读

判词:

“擅藏金钗者,罪当诛;擅藏银钗者,罚送军中;公主及贵妃、嫔妃、太监私留,皆遵例斩罚;若其以孝悌守礼,既成人妇。期年从来,未 敢行逆,今者先从轻从惠处置。有犯者,为轻薄失礼,固属无法,悉量打入军中治例。”

解读:

此判词规定私藏金钗者定罪,罚军中。但若为公主贵妃、嫔妃、太监等,则直接斩罚。同时,对于年长的女官,若平日不曾犯过任何错,则会有从轻从惠处置。对于轻薄失礼的罪犯,则判军中治例。这些女官被判罪,是因为皇帝认为她们秘密藏有金钗,是在进行反抗,想要谋取权力。然而,这种想法是否属实,至今依旧存在争议